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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11     发布人: 马璐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校区):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482号)要求,结合《三江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在校学生中2024-202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分2700元、3700元、4700元三档发放。

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请,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相关信息,核实后签名。各学院(校区)将初审名单于1119日前将相关材料审核后报送到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学生服务科(学生资助办公室),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进行审核、评选、公示无异议经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