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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8     发布人: 马璐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三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本 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前20%;获得校学年奖学金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具体申报内容请参照《学生手册》相关内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理由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要求填写,准确录入申请信息。各学院将初审名单于102917点前将电子及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服务科(资助办公室)左建强老师

附件1: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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