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办理方式

备注

一、所需材料

1、在校生入伍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应缴纳学费金额和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应相同。

2、退役复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特别说明:申请表Ⅱ上无“入伍批准号”,盖章时请征兵办的工作人员在申请表的最下面写上入伍批准号:(****)*字第****** 

     号,如果不写,系统无法录入保存提交。

     以上申请表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在线填写,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后才能打印申请表(手填无

     效),此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一式两份)

4、学生本人浦发银行卡(原则上必须是学校办理的浦发银行卡,如果是自己在外办的浦发银行卡,需至财务处变更信息。原件,复印

     一式两份)

5、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7、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还给学生,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每学年9月份递交申请表以及申请材料(系统每年9月只录入

     一次,其他时段系统关闭,无法录入)。


二、开户银行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开户银行地区:  江苏/南京/雨花台区  南京市雨花台区城西支行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210012


三、申请表需盖的章:

伍地盖章:人武部征兵办公室【①入伍批准号:(****)*字第******号;②入伍通知号;③签字;④联系电话。以上必须填写完整,否

则无法录入系统】



联系方式025-52366051

办理地点:大学生事务服务大厅(体育馆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