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1-10-21浏览次数:1201

各学院、各校区:

根据南京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学生医保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利益,现启动2021年大学生医保新生参保工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金额及保障期

根据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保和续保的大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负责统一组织代收代缴。按照宁人社〔2014〕156号文件规定,新入学大学生入学报到时按学制年限一次性办理参保缴费,其医疗待遇享受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8月31日。因转学、退学等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还所余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同时按照市人社规定,2021年入校的大学新生医保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50元/人/年,政府补助600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

9月1日至10月25日。

三、新生参保学生办理流程

(一)新参保办理流程

1、新参保人员指2021年新入学的在籍在读的普通本科大学生(含高职院、专转本学生)。学校医保办统一将《2021年大学生医保新参保信息确认表》(附件1)在易三江平台发布至各学院、各校区医保工作负责人。

2、各学院、各校区根据文件要求务必认真组织落实医保参保工作,召开医保参保工作动员会,对学生要讲明政策,落实大学生医保政策,帮助学生用好用实政策。

3、各学院、各校区组织每位学生核对2021年参保信息并在易三江平台确认,学院汇总《2021年大学生医保新参保数据反馈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各校区公章。同时须告知学生核对信息签字后就视为参保成功,统一由财务处扣缴医保个人缴费(按学制收费)。

4、参保大学生在2021年属于困难群体按政策享受待遇的,参保后需先缴费,并向学院、校区提供困难材料证明,学院校区汇总《_____学院/校区大学生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各学院、各校区公章,随学生相关困难情况证明材料集中上报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确认。

学校上报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验证手续,通过市医保中心验证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困难群体学生个人缴费退费事宜。

5、学生信息变动请附修改信息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集中上报学校审核确认。

(二)不参保办理流程

如学生因本人原因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学院/校区需发给不参保学生《三江学院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见附件4),由不参保学生本人填写完整后加盖各学院、各校区公章上报学校存档、备案。根据政策和文件要求原则上要动员在校生都参加属地大学生医保。

四、制卡信息核对

1、大学生参保后,首次免费制作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2、学生制作南京市社会保障卡需要学生自行提供证件照,证件照的要求是:蓝底证件照,像素要求358*441,文件格式是.jpg,大小为15-100k,文件名是身份证号姓名.jpg,示例:320999999999999999张三.jpg。

3、学校统一办理新生社保建档手续后,核实参保学生制卡信息后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

五、医保个人缴费扣费

1、按照宁人社〔2018〕169号规定2021年入学的大学生个人缴纳医保费标准是150元/人/年,入学新生按学制参保。

2、我校统一由校财务处在2021年新生入校时通过学生浦发卡代扣,医保费用扣缴不成功会影响学生本人医保参保和医保报销。

 

附件1:2021年大学生医保新参保信息确认表(易三江发布).xls

附件2:2021年大学生医保新参保数据反馈表.xlsx

附件3:_____学院大学生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4:三江学院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doc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