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毕业生《报到证》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1-10-12浏览次数:271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或地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统一使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或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的毕业生就业证件,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最重要的证件之一。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毕业生《报到证》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分别经各省、市级招生工作部门批准录取、具有学籍的三江学院毕业生、结业生,且通过江苏省教育厅毕业生生源审核,均可办理《报到证》。

二、毕业生《报到证》的签发

  1. 学校统一办理、发放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的流程,无特殊情况均由学校统一办理。步骤如下:

1、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后,登陆我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进行“就业信息上报”,按照要求真实填写就业或待就业信息、《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档案寄发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就业、创业、升学或出国的同学,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

2、学院在我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中审核毕业生的。如果信息有误,与学生核实后,可请学生重新提交或直接帮其修改;如果信息无误,则上报至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到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签字确认该生的派遣方案。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学院上报的派遣数据和学生上传的就业图片,并集中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证》。办理完毕后,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将《报到证》发放到学院。

4、毕业生在学院领取其《报到证》,并凭《报到证》到《报到证》上派遣单位报到,其毕业生档案随转(由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寄发)。

  1. 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急需办理《报到证》,可向学院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

步骤如下:

1、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后,登陆我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进行就业信息上报,按照要求真实填写就业或待就业信息、《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档案寄发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就业、创业、升学或出国的同学,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同时向学院申请个人办理《报到证》。

2、学院在我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中审核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上报数据和学生上传的就业图片。如果信息有误,与学生核实后,可请学生重新提交或直接帮其修改;如果信息无误,则上报至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告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联系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预约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在预约当天携带毕业证书到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报到证》。

5、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完毕后,需将《报到证》白联(下联)交至学院就业管理员或辅导员。学校根据《报到证》白联(下联)寄发毕业生档案。

  1. 结业生《报到证》的办理

1、办理对象:领取《结业证书》的学生。

2、《报到证》的办理流程等同于毕业生,详见以上步骤。

3、特殊情况:如申请《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结业生的函件,方可办理。

三、毕业生《报到证》的改签

1、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原《报到证》开至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免此件)及新接收单位函件(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申请步骤:

1)毕业生向学院申请更改《报到证》并交齐相关材料。毕业生登陆我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或“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进行就业信息更新,按照要求真实填写就业信息、改派的《报到证》签发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向学院申请改派《报到证》。

2)学院在我校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后台管理中审核毕业生的就业信息上报数据和学生上传的就业图片。如果信息有误,与学生核实后,可请学生重新提交或直接帮其修改;如果信息无误,则上报至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告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并交齐相关材料

3)校招生就业中心审核无误后,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签报到证。原《报到证》收回后,才会发放新《报到证》。《报到证》改签服务费:50/.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

4)《报到证》改签完毕后,因毕业生档案已经寄发,毕业生需自行办理转递手续。相关事宜,请毕业生直接咨询现在档案所在机构,在档案转递中,请将《报到证》新白联(下联)委托办理机构放至档案中。

四、毕业生《报到证》补办

1、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31日止)、《报到证》遗失的,由其本人在遗失当地的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后,可以重新补办《报到证》。遗失声明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报到证,××学校,号码××××××××,声明作废。报到证号在学院辅导员、就业管理员或者“江苏智慧就业”公众号中查询。步骤:

1)毕业生向学院提出补办申请,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学院向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申请补办该生《报到证》,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补办报到证后发给学院。

注:学生也可以委托《报到证》补办机构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代其进行《报到证》遗失刊登声明。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遗失刊登声明50/.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补办报到证服务费:50/.次(苏价费函2007156号)。

2、毕业生毕业离校超过两年(“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31日止)、《报到证》遗失的,不再补办,但可办理《报到证》证明书。步骤:

1)毕业生向学院提出补办申请。

2)学院向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申请该生的《报到证证明书》。

3)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打印该生的《报到证证明书》,到江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后发给学院。盖章后的《报到证证明书》即等同于原《报到证》。

五、其他情况

(一)升入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不能签发《报到证》。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还未报到注册的,应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书面声明。

(二)我校结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结业生的证明,可申请办理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报到证》;毕业当年取得结业证书、已按结业学历层次办理过《报到证》的,按规定换发毕业证书后,也不再换发《报到证》。

(三)我校肄业生不能办理《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