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2021届毕业生。
评选名额:7名。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各学院按名额择优推荐,不得超报。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名额数 |
外国语学院 | 356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509 | 3 |
法商学院 | 1203 | 4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570 | 3 |
建筑学院 | 171 | 2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749 | 3 |
土木工程学院 | 424 | 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07 | 2 |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 411 | 2 |
艺术、演艺学院 | 343 | 2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823 | 3 |
合计 | 5866 | 28 |
二、评选推荐标准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各班在进行初评时,要统筹考虑择业就业类型的典型性,按照学院分配名额数推荐不同择业就业类型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审核确定名单后报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进行评审,最终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五、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
评选推荐材料应认真准备、精益求精,要能充分展示出被推荐者各方面取得的优良成绩,体现出奉献社会、报效国家的精神风貌。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规范,A4纸打印,不得手写。
推荐表要求:字体仿宋、字号小四,第三人称叙述,主要事迹介绍不超过300字。
推荐材料要求:标题,字体华文中宋、字号小二、加粗、1.5倍行距;正文,字体宋体、字号小四、1.5倍行距,第三人称叙述,不超过1000字。
报送时间: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2的电子版和纸质打印版报至就业指导服务科严莹莹老师处。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1000字推荐材料.doc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