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2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175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组字〔201815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doc

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2018428


Line 6Line 7江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4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