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组字〔2018〕15号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doc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三江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