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于评选三江学院2016年度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4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85

校团字[2017] 07号



关于评选三江学院2016年度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各校区分团委、各班团支部:
2016年度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关怀和领导下,我校共青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发展,一些优秀集体、团干部和团员在这其中表现突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激励先进,继续发挥团组织服务青年、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作用,校团委和学生工作部管理科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勇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2)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习成绩优良,班级学习成绩排在本班前40%(以上学期为准);

3)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雷锋、青年志愿者行动、社会实践、建设优良班风、学风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受到师生好评。

2、优秀团干部:除了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以外,还须担任团干部,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水平和道德修养水平,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工作积极主动,作风扎实,班级学习成绩在本班前30%(以上学期为准)。

3、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上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在院系活动中表现突出;团支部能够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宣传工作突出,积极向广播站、校刊、校报投稿;有形势新、影响大、同学参与面广、效果好、有特色的教育活动;“推优”工作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及时,团员证管理规范;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到位,点、面结合,具有院系特色,学生参与率达95%以上;积极开展学生志愿者活动,活动内容丰富,活动经常化,活动效果较好,形成专业特色;积极参加全校性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工作出色,并取得好成绩;学生个人或集体获校级以上奖项情况。

二、评选办法与名额分配:

优秀团员:推荐的表彰对象必须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经所在分团委审核后上报,校团委组织评选。学生人数在700人以上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5名,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700人以下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4名,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2名,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可以上报1名。

优秀团干部:经团员所在团支部讨论通过,经分团委审核同意推报后,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学生人数在700人以上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5名,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上、700人以下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4名,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2名,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学院或校区可以上报1名。

五四红旗团支部:外国语学院3个,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3个,商学院4个,建筑学院1个,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个,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3个,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2个,艺术学院4个,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1个,机械工程学院2个,土木工程学院2个,国际教育学院1个,高职(继教)院2个,东山校区2个,竹山路校区2个,金陵学院办学点1个。

三、上报名单截止时间:

希望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所在支部申报、分团委推荐后,于4月27日前将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表彰名单电子稿、表彰的推荐表(含事迹材料)报至校团委办公室(体育馆214),请各级团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优工作。


附件一:三江学院2016年度优秀团员评选推荐表

附件二:三江学院2016年度优秀团干部评选推荐表

附件三:三江学院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推荐表

17-7优秀团员团支部评选.rar



共青团三江学院委员会

0一年四月




主题词:评选通知

:周更生副校长

共青团三江学院委员会            2017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