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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 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 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8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235

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

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主动按期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这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委教组201635)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精神,现就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党费收缴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步骤

学校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为依据,以党总支为工作主体,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规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分四个步骤有序推进:

(一)确定党费收缴对象

党费收缴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校的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二)核准党费缴费基数及数额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校人事组织部会同财务处,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校的教职工党员工资收入进行重新核算,具体核算标准如下:

1、在职教职工党费交纳标准:以工资收入(即工资条的岗位工资、校龄补贴、绩效津贴之和),扣除个人自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部分的税后收入再减去工会会费和大病互助基金后的数额为基数,按照3000元以下(3000)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5000)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10000)交纳1.5%、10000元以上交纳2%的标准核算应交党费。

2、离退休党员党费交纳标准:以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基数,按照5000元以下(5000)交纳0.5%、5000元以上交纳1%的标准核算应交党费。(二次就业的离退休教职工需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相关收入证明。)

3、实行年薪制人员党费交纳标准: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在职教职工党费缴费基数的规定比例标准核算应交党费。

4、学生党员党费交纳标准:按照每月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三)党费收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对照规定先行自查。 从201610月起, 全体党员同志要严格按照标准,依据当月个人工资信息按规定积极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并做好台账。

(四)党费补交。

1、第一阶段:补交2016年前三个季度党费。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要求,人事组织部会同财务处以20166月份个人工资信息为基准核算个人月党费缴纳标准,个人按缴费标准扣除已交部分,补交差额部分。已交全年党费的党员,按6月份工资核算的标准补交前三季度党费,按10月份工资核算的标准补缴第四季度党费;已交上半年党费的党员,按6月份工资核算的标准补交第一、第二季度党费,并按标准交纳第三季度党费,按10月份工资核算标准交纳第四季度党费。本年度党费补交工作于12月份结束。

2、第二阶段:补交20084月至201512月党费。该阶段的党费核算及补交时间另行通知安排。

3各党总支指导所属党支部,在对照核算标准和自查的基础上,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给予提醒教育,要求党员按照核算出的党费差额进行补交。党费补交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交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及时主动补交;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支部研究、总支核查同意后报校党委批准,可以少补交或不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交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支部研究、总支核查同意后报校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分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置。

二、党费收缴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件大事。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要把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党费作为自身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深入细致地做好党费收缴的政策宣讲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

2准确把握要求。党费专项检查工作政策性、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关于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把按规定交纳党费作为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帮助每名党员了解党费规定,确保党费专项检查工作平稳有序。对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沟通。

3、完善工作机制。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工作机制。校人事组织部将严格执行党费年度报告、公示、检查、管理等制度,不断提高党费收缴和管理质量,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

三、党费收缴时间安排

110月底前,完成党费收缴的核准工作。同时,按照立行立改要求,从10月份开始,党费交纳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核算的标准进行收缴。

2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第四季度党费收缴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补缴党费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补缴本年度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党费,并填写上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校党组字16-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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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