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5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486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组字〔201610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教组【2016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及名额

1、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富有成效;

3、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

4、坚持立德树人,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且近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5、近三年内获得校级先进集体或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的单位可以优先推荐申报。申报重点为教学科研管理的党总支或党支部等基层一线党组织。

学校党委将从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

二、推荐表彰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单位需填写标准对象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及1000字左右的事迹文字材料。具体报送要求见填表说明(附件2)。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412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盖章(1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校人事组织部,逾期不予接受。(联系人:张艳;办公室:行政楼5223室)

特此通知。

校党组字16-10附件1.doc

校党组字16-10附件2.doc


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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