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于2016届学生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8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44


三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620

关于2016届学生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专科生为前五学期的课程,本科生为前七学期的课程)定于4月上旬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管理

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业课由学院负责组织。从去年开始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审核完成,希望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去年从毕业班留级的学生,请各学院根据教字〔201560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他们上学期所修读课程的成绩情况,具备资格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参加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

二、出卷和付印办法

公共课试卷请于46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谢春雨老师处,专业课试卷由各学院自行收取送印。

三、考前答疑

公共课答疑安排在4910日二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答疑由各学院在考前自行安排。

四、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49日至417日,其中公共课考试安排在1617日两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类课程的具体考试日程由各学院负责制定,安排时务必注意:只要考生的考试科目不冲突,本学院的不同课程请尽量合并在同一考场,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白天,考试教室请自行从教务系统借,请于49日前将专业课的考试安排发至教务处教务科谢春雨老师处备案。

每门考试课程都须配有考生签到表,与试卷一并捆扎。

为了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交成绩单,根据我校重修管理办法规定,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的成绩最高分记65分,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按五级计分制标准记载成绩的课程,最高记及格。

请各学院教育考生诚信考试,监考教师务必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签到表

教 务 处

2016325


附件:

三江学院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签到表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序号

课程名称

班级

学号

姓名

签名

 

 

 

 

 

 

 

 

 

 

 

 

 

 

 

 

 

 

 

 

 

 

 

 

 

 

 

 

 

 

 

 

 

 

 

 

 

 

 

 

 

 

 

 

 

 

 

 

 

 

 

 

 

 

 

 

 

 

 

 

 

 

 

 

 

 

 

 

 

 

 

 

 

 

 

 

 

 

 

 

 

 

 

 

 

 

 

 

 

 

 

 

 

 

 

 

 

 

 

 

 

 

 

 

 

 

 

 

 

 

 

 

 

 

 

 

三江学院教务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