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于评选2010-2012两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4     发布人: 章柏平     访问次数: 317

关于评选2010-2012两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2010-2012两学年,我校在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招生就业及学生管理、办学空间拓展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长足的发展。两年来,全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抓党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推动我校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建设,激励全校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根据《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评先表彰办法》及《三江学院创先争优考核暂行办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条件

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两学年均获学校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院(系)和基础教学单位共性指标等级奖或职能部门先进集体;两学年党的建设成效显著,党建考核结论均为先进;能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自觉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做到了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教院)、知识产权学院和三勤公司以本单位与学校的合同完成情况为考核评选的重要参考。)

参评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两学年至少一次被学校表彰为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参评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两学年均获校大学生共产党员先进性考核“优秀”结论的中共正式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参评教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且现仍在党务工作岗位;两学年至少一次被学校表彰为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务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评选程序

第一步:党支部向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

第二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推选,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决定后上报;

第三步:党委讨论初选方案,并在党委组织部网站向全校公示;

第四步:党委发文表彰,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名额和时限

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合计名额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数5%(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党员数不满10人的单位,若2011年未表彰且工作业绩突出可上报1名。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符合参评条件不限制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符合参评条件均可上报,党委表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二级党组织的三分之一左右。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有关推荐材料于530日前用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于党委组织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申报表要求完成申报即可,“先进基层党组织”除按申报表要求完成申报外,需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便刊出交流。所有上报材料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能充分说明申报者的先进性。

 

校党组字13-3-附件.doc

件一:三江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附件二:三江学院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附件三:三江学院教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四:三江学院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