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全校开展2015年度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校风和学风建设,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通过进一步整顿学风,端正学习态度,落实各项教育、管理工作,杜绝不文明现象和行为,创建优良班风、学风和校风。根据本学年学生工作要点及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学风建设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紧密围绕当前我校正在开展的转型发展、综合改革活动,结合各二级学院专业特色和学风状况,本着“创新、特色、务实”的原则,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保障,以专业素质教育为龙头,以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浓厚的人文学术氛围为依托,以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与学习氛围,使全体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树立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我校学风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校学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周更生副校长为组长,学工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团委、学生会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校学风领导小组。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更生 副组长:仇存进 刘邦奇 成 员:李建启 刘松伟 鲁 璐 李云涛 张 艳 张家凯 朱寿羽 校学风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兼任校学生工作和学风督导领导小组成员。 (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学院成立学生工作副院长为组长,全体辅导员、教师及学生骨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25日 其中:宣传、发动:2015年4月15日-4月20日 组织、实施:2015年4月20日-5月20日 总结、交流:2015年5月20日-5月25日 四、学风建设月期间重点工作内容 本次学风建设月本着“创新、特色、务实”的原则,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校园文明宣传月,这是学生组织自发开展的工作;二是校园学习氛围塑造专项工作;三是自选开展活动部分,这个主要根据学院具体情况拟定方案并开展活动,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开展相应的技能竞赛活动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一)校园文明宣传月活动 以“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为主题,以“敬业学习、和谐生活、诚信做人、文明校园”等内容为抓手,由学校层面的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自律组织充分发挥学生“三自”作用,自发开展相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学工部和各学院分别进行负责指导。通过系列活动增强校园文明风气,促进校风和学风。本次活动覆盖到每名在校学生,通过校园文明教育改善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二)校园学习氛围建设专项工作 重点以第一课堂为主,辅以学生晚自习和晨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习氛围的创建。学工人员、教师与学生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第一课堂的管理,建设优良的课堂学习氛围。要求学生做到上课不睡觉、不玩手机、不吃食品、不互相交头接耳、不迟到、早退等;同时建立及时有效的教与学反馈机制,辅导员要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出勤等情况,同时要加强与老师的交流和反馈。学校将组织日常抽查和反馈,并将结果与学校“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各类评比挂钩;各学院要根据目的和要求,结合学院特色,针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与学联系,促进第一课堂学习风气。 (三)相关专业知识竞赛或“学风建设”教育系列活动 专业知识竞赛:具体由学院确定专业竞赛项目,通过组织相关专业竞赛活动,促进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和相关专业技能的提升,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具体活动组织由学院负责,对于活动效果好的,覆盖范围大的,经学院申请,可将获奖学生成绩作为个性化学分。 学风建设教育系列活动: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结合学风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学风建设的意义。活动可以是学术性的,可以是广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第二课堂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本次学风建设月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班会、广播、橱窗、报纸、网站、微信等形式,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性、目的、要求、过程、效果等。营造“人人讲学风,人人参与创建学风”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在4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王雪娇老师处。 (二)各学院根据自身特点,运用科学发展的观念,认真地制定学风建设具体方案和做好活动总结。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活动总体要求并结合本学院的特色和具体情况,充分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具体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进行指导、督促并对活动的效果进行检查。 (三)交流总结。 活动结束后要客观系统的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归纳出活动所取得的经验、亮点和不足之处。活动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学风建设月先进集体总结交流。各学院在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王雪娇老师处。 六、建立学风建设月联系人制度 为保证学风建设月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学风建设月期间,联系人负责联系单位活动方案的审定,活动的协调与指导,各学院开展的重要活动要邀请联系人参加,同时具体实施方案和活动小结也要交一份到联系人处。 | 学 院 | 负责人 | 联系人 | 学 院 | 负责人 | 联系人 | | 外国语学院 | 余雪冰 | 鲁璐 | 土木学院 | 张峰 | 仇存进 | | 文新院 | 季丹军 | 王娟 | 电子学院 | 谢卉 | 张家凯 | | 经法学院 | 王芳 | 仇存进 | 文旅院 | 王希宾 | 刘松伟 | | 商学院 | 刘万美 | 鲁璐 | 南校区 | 吴明明 | 李明卿 | | 计算机学院 | 郁政宏 | 张艳 | 机械学院 | 周学军 | 李云涛 | | 建筑学院 | 高鹏 | 尹娟 | 国教院 | 李佳 | 张家凯 | | 电气学院 | 陈荣桂 | 刘松伟 | 东校区 | 刘树凤 | 谢胜越 | 学风建设月活动是建设优良学风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学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将此工作作为本学期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各学院学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总方案和本学期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组织具有学院特色的学风建设月活动,组织精干力量,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学风建设月活动。 七、评比奖励 (一)本次学风建设月活动,将作为年度评选“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考核内容之一。 (二)学风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