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评选和表彰优秀毕业生是我校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鼓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有效措施。根据三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根据《2018学生手册》有关办法执行。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时间
学院申报时间:即日至4月25日
请各学院将《三江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纸制版,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教务系统打印的包含各学期成绩的学籍卡即成绩单,以及《三江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纸制版一起于4月25日前报招生就业中心周欢欢老师。同时,请将《三江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周欢欢老师OA邮箱。
学校审批时间:4月26日-5月14日
网络公示时间:5月15日-31日,公示网站为三江学院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正式发文和证书颁发时间:6月毕业典礼。
四、特殊情况
已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学术不端者;
2、不能按时取得学位证书者。
附件一:三江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附件二:三江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招生就业中心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