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巧云发布时间:2016-04-08浏览次数:875

各班级、各专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和雨花台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今年征兵宣传教育工作,在全校掀起“踊跃报名应征、参军报效祖国”征兵宣传高潮,激发适龄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应征积极性,确保征兵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现就今年征兵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今年征兵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以下几个内容:一是要扎实抓好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各学院、各校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在学院范围内掀起宣传《兵役法》、《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做到每位学生清楚。二是要抓好重点对象宣传。各学院、各校区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大力抓好征集对象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发动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努力提高兵员质量。三是要围绕征兵政策、条件标准进行宣传教育。1、征兵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报名;2、体检政审标准进一步放宽;3、大学生征集比例大幅提高;4、优待政策调整等。对此,我们要大力宣传今年征兵的各项具体条件、标准、规定、要求、奖惩措施和优待政策规定等,不断激发广大学生应征热情,提高适龄学生的应征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宣传任务和形式

(一)标语宣传。

人武部在学校主要道路等醒目处,悬挂征兵条幅。

(二)新闻媒体宣传。

各学院、各校区要大力宣传典型,学校于5月中旬出一期橱窗展。同时,通过广播电台、微博、微信进行大力宣传典型。

三、阶段划分

(一)兵役登记阶段的宣传教育(4-6月份)。重点是突出兵役登记方式、兵役法规、优抚政策的宣传,让适龄学生了解法规、理解政策,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二)报名阶段的宣传教育(6月份)。与雨花台区人武部合作,开展征兵校园行活动,动员更多适龄学生踊跃报名应征,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三)体检政审阶段的宣传教育(8月上中旬)。教育他们自觉和配合体检政审,避免弄虚作假和隐瞒现实表现的现象发生。

(四)定兵阶段的宣传教育(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主要是引导应征对象树立“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思想,对已审批定兵的学生要专人做好思想巩固工作,讲清入伍之前在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一些必要的入伍常识教育,同时,要加强思想引导,打好吃苦耐劳的思想基础;对部分因名额限制等原因未能如愿入伍的青年,要讲清原因,卸下他们的思想包袱,肯定他们积极报名应征入伍的高尚思想境界,争取来年再应征入伍,实现从军卫国愿望。

(五)新兵入伍后的宣传教育(9月至12月份)。重点是配合部队做好新兵入伍训练阶段的思想引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使新兵入伍后能安心部队服役。

四、请各学院、各校区高度重视,切实把征兵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重点讲清政府优抚安置的优惠政策、部队提干的政策规定。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抓好宣传,为圆满完成我校征兵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人民武装部

2016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