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08级本科返校通知

发布者:王巧云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501

为了对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成果进行评阅和答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的任务,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定于第十三周——第十六周(51868)对2012届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最终评阅和答辩。

具体安排如下:

1、工程管理系学生于518(十三周周五)晚12点之前将所有与毕业设计及毕业实习相关的文件发送至指导老师邮箱,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其命名方式见附件;

2、所有学生需于520(十三周周日)晚8点之前返回学校,同时向辅导员报到,辅导员老师届时清点到校人数;

3、指导教师利用51920日(十三周周六、周日)的时间对学生的成果进行初步检查;学生利用此段时间进一步完善毕业设计以及毕业实习的成果;

4、工程管理系于521(十四周周一)早1020分召开毕业设计会议,全体工程管理系学生必须到场;会后各指导老师根据各自小组的情况对学生答辩前的任务以及时间安排做出具体要求;

5521(十四周周一)——28日(十五周周一),各小组根据指导老师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进行成果的修改和完善,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辅导员和指导老师请假,指导时间以及地点由各指导教师自行确定;

6529(十五周周二)中午12:00以前,各小组学生将毕业设计相关文件以打印稿和电子稿的形式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收齐后,于下午5点前交给交叉评阅老师,交叉评阅老师在531(十五周周四)上午将所有评阅意见反馈给指导老师。

7、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毕业设计及毕业实习成果的情况于529(十五周周二)上午确定第一次答辩名单,未入选同学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参加第二次答辩。

8530(十五周周四)下午、晚上以及61(十五周周五)上午进行第一次答辩,参与第一次答辩的同学届时自行带齐打印稿(两份)、电子稿以及相应演示文稿。参与二次答辩的同学时间待定。

9、根据学校以及学院相关要求不能答辩的同学不得参加第一、第二次答辩,参加答辩者成绩无效,中期检查获警告者不得参加一次答辩。

 

注:返校前,各学生要和单位做好工作交接。

 

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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