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字〔2013〕51号
关于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评优的通知
各院(系)、学工部各科(室):
2012-2013学年,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努力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很好地实现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为鼓励先进,更好地推进学生工作,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学生工作系统内开展 “优秀学生工作干部”、“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参评对象为各院(系)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和学生工作部全体工作人员,从事学生工作满3年。
(二)“优秀辅导员” 参评对象为担任辅导员工作满3年,现仍在辅导员岗位者。
(三)“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评对象为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课、就业指导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教学的“双师”型教师,且在校教学年限满3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1、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精神和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学校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能较好地指导辅导员开展相关学生工作,在本单位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工作威信。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开展有针对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正确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
4、本学年,无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二)优秀辅导员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关爱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能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行为引导、身心健康教育等工作,对学习、行为规范、心理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能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
3、所负责班级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能发挥作用,班风良好,全班学生在德、智、体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在本学年被评为省级或校级优秀班级者,优先考虑。
4、本学年,学生无违纪受处分、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有较深入的了解,并能在教育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因人施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主动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服务质量好,得到同学们的广泛欢迎。
3、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科研成果明显,在深化思想理论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4、本学年无教学事故。
三、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优秀辅导员”、 “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工作必须坚持评比标准,采取个人申报,院(系)、科(室)评议后推荐。“优秀辅导员”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辅导员总人数的30%。
四、评选要求
推荐申报的名单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办公室李明卿处(体育馆109)。学生工作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最后评审,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表彰奖励
被授予“优秀学生工作干部”、 “优秀辅导员”、 “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同志,学生工作部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附件: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评优推荐表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评优 通知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评优推荐表
院系/部门 | 姓 名 | |||||
性 别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 | ||||
职 称 | 评选类别 | 优秀学工干部 □ 优秀辅导员 □ 优秀思政课教师□ | ||||
工作 简历 | ||||||
主要工作成绩 | ||||||
院系意见 | (签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学工部意见 | (签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
学校意见 | (签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
学工部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