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字〔2013〕50号
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的通知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江苏省决定继续编印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风采录(以下简称优秀事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将开展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介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
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二)事迹正文
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读者记住这个学生的亮点。
(三)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二、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
2012-2013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三、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30日前。
四、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方式
请各院(系)积极动员,指导有关学生写好事迹材料,同时将报送事迹材料作为宣传先进典型的一项工作。要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对先进对象进行充分挖掘,同时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所有稿件提交纸质版1份并将电子版报送束燕OA邮箱,一篇文章用一个WORD文档,WORD文档名的格式为“*****[学院]-*******[正文标题]-***[作者姓名]。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报送 国奖风采录 通知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