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当代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继续编印江苏省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风采录(以下简称优秀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
(二)事迹正文:20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要面面俱到,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品德上全面总结,要突出自身的优势,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让读者记住这个学生的最大亮点。
(三)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二、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
2011-2012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三、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20日前。
四、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方式
所有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束燕邮箱,一篇文章用一个WORD文档,WORD文档名的格式为“*****[学院]-*******[正文标题]-***[作者姓名]。
请各院(系)积极动员,指导有关学生写好事迹材料,同时将报送事迹材料作为宣传先进典型的一项工作。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