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王巧云发布时间:2012-06-05浏览次数:727

 

各院(系)及教学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于2012年6月1日公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该通知对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要求。由于今年省教育厅公布申报通知的时间与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间隔很短,且申报要求与往年相比有一些变化,因此,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学校将《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字﹝2012﹞31号)中要求的申报时间从6月15日提前到6月11日。请各院(系)及教学单位积极配合,确保在6月1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公示后于6月18日前报至省教育厅。
为有利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申报至省教育厅的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其中被教育厅列为的省重点项目将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鼓励各项目所在单位进行1:1经费配套。
2、今年省教育厅共分配与我校共45个项目,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5项和指导项目20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及遴选。
3、学校拟推荐至省教育厅有三类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类项目经费预算具体为:经教育厅推荐并被教育部批准的重点项目为20000元(上级部门10000元,学校配套10000元);经教育厅批准的一般项目为6000元(上级部门3000元,学校配套3000元);经教育厅批准的指导项目为3000元(学校资助3000元)。校级项目仍然为学校资助1500元,项目所在单位自行配套。请大家对应所申报的项目类型进行项目经费预算编写。
4、学校拟推荐至省教育厅的三类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均需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其中拟推荐的省重点项目,还需另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5、学校拟推荐至省教育厅的三类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
6、选题范围依然参考《三江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但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7、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以往参与过创新训练计划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
8、项目所在单位须报送《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每个单位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并注明项目所属类型。
9、所有申报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简介(100字以内)。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有关指导教师须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精神,圆满完成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