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5-05浏览次数:1827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学院组织毕业生填写后存入个人档案,是毕业生档案中最为重要的材料,也是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最有力的证明,因此要求毕业生严肃认真地对待,保证填写的质量,各院系要做好填写的指导与督促工作,严格把关。填写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不出现错别字,不涂改。登记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填写清楚,特别是最后一页的学生本人签名,不要漏签。

2、封面上学校名称统一为“三江学院”,院系名称填写时请把专业名称填上,格式为“某某院(系)某某专业”;学号统一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毕业时间统一为“20106月” ;填表日期按填写日期填写。

2、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首页中的“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主要说明了“健康状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填写方法。

3、《登记表》中的相片用二寸的免冠彩色照片。

4、“自我鉴定”是毕业生几年大学生活的总结,内容要充实详细,能反映出在校四年(或三年)来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感受及取得的成绩、要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各种能力作如实全面的自我评价,不能三言两语马虎应付,字数在800-1000字左右。可参照《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见附件二)。

5、在填写过程中,如不符合某些栏目内容的,一律填写“无”。

6、“班级意见”由辅导员牵头,组织班委填写。要预先起稿,辅导员必须检查把关,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用提希望的形式指出。班级负责人由辅导员统一签字。

7、“系级组织意见”,院系必须检查把关,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填写“情况属实”或者填写详细意见。负责人签名由院系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8、“学校组织意见”一栏不填写。由各院系核实毕业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要求后,按照《2010届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一)集中送学工部秘书室(体育馆208)统一盖章鉴定,不接受单独盖章。

9、盖完章后,各院系将《登记表》放入毕业生档案中。

10、若需更换《登记表》,必须有书面申请,经辅导员和就业管理科批准后,交纳工本费、换新表,同时上交原表。

11、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校就业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52897065

附件一:2010届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毕业生自我鉴定要点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鉴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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