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比“双文明”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的 通 知
自2009年4月份学校发文动员并公布全校“双文明”创建方案以来,我校各院(系)、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准备、深入发动、积极参与,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创建、迎评活动,2009年11月下旬,省教育厅“双文明”评比领导和专家对我校进行了方方面面、深入的考核、检查和评比。在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2006-2009年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先进单位”和“文明宿舍先进单位”》(苏教发〔2010〕6号文件)名单中,我校荣获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
在整个“双文明”创建、迎评活动中,我校全体学生全力以赴,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创建、评比,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在我校的创建、迎评活动中,严格遵循“迎评促进、迎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有力地提高了我校的学生公寓和食堂的文明状况,促进了广大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使我校的双文明创建建立良好长效工作机制,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整个“双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个人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评优种类
“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学生)。
二、评比办法
“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在“双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很好地做好自身宿舍文明创建或者除了做好自身宿舍文明创建外,还能积极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双文明”创建活动,由辅导员推荐给院(系),院(系)按照学生总数的10%,进行审核、推荐,报学生工作部、最后学校进行审核、批准和表彰。
校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自律干部、楼层长)在整个“双文明”活动中表现突出,由团委、学生会系统进行推荐、表彰。此项表彰不占用院(系)表彰名额,比例由团委根据情况制定。
三、评比原则
公开、公平、透明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利用这次评优活动的开展,再次进行学风、班风的教育,使“双文明”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延伸,强化我校“双文明”创建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2、各院(系)于3月21日前将“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刘玲老师处。(电子版、纸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