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清明、五一”放假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3-16浏览次数:1288

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土院办字 [2011] 002

 

关于2011年“清明、五一”放假通知

 

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2011年“清明、五一”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假期:43日至45日,共3天。4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上44日(星期一)的课程。

五一劳动节假期:430日至52日,共3天。53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

 2、全院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放假。

3、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5、放假期间,做好实验室及各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土木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  2011  清明节、五一节   放假  

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13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