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关于2011年“清明、五一”放假通知
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将2011年“清明、五一”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假期: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补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程。
五一劳动节假期:4月30日至5月2日,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上课)。
2、全院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放假。
3、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5、放假期间,做好实验室及各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土木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