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与特色
本专业定位于面向江苏省及长三角地区,针对中小企业对会计专门人才的需要,培养适应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烈、专业知识全面、基本技能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优良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中高级会计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强化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接轨,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知识创新与技能操作并重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打造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地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会计规则,外语能力强,熟悉国际惯例与企业运营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高级会计应用型人才。经过3~5年的实际工作,能够承担国内外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政府与非营利部门等组织机构会计相关工作。
三、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培养和训练后,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知识要求(A)
A1.人文社科方面:掌握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A2.自然科学方面:掌握数学、计算机技术、网络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A3.专业知识:掌握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报告分析、管理会计、审计学、税法等专业核心理论知识,同时掌握金融学、高级财务管理、企业风险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内部控制等专业提升知识,并熟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创业与中小企业管理等职业拓展知识。
能力要求(B)
B1.专业能力:具有核算能力,管理能力,理财能力,拓展能力;
B2.现代工具运用能力:具有英语听说读写、数据统计分析、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文献检索、财务软件应用等相关工具运用能力;
B3.通用能力:具有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自我管理等通用能力。
素质要求(C)
C1.人文素质: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C2.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观念及意识;
C3.学习与创新素质: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积极进取、持续学习的能力;
C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适应性强、抗压力强。
四、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学Ⅰ、财务会计学Ⅱ、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会计信息系统、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告分析、管理会计、审计学
五、实践教学体系
本专业以强化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构建了“三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
1.基础实践:主要包括学年论文等,培养学生观察、写作的基础能力,为后续专业实践、综合实践的开展奠定基础。
2.专业实践:主要包括基础会计模拟实训、会计技能实训、财务报告编制模拟实习、成本会计模拟实训、证券交易模拟实训等,培养学生财务管理相关业务的操作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水平。
3.综合实践:主要包括ERP沙盘模拟实训、统计数据处理实训、金蝶财务软件应用实训等,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创新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培养模式
本专业按照“三教融合、二次分流”的培养模式,采用“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前期设置平台课程,帮助学生夯实专业基础,后期结合中高层会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及就业岗位能力需要,设置“核算能力提升模块”、“管理能力提升模块”、“理财能力提升模块”、“专业拓展模块”等四个模块,学生可结合自主发展需要, 在“核算能力提升模块”、“管理能力提升模块”、“理财能力提升模块”三个模块中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未达到专业方向规定的最低选修学分的部分,可在“专业拓展模块”中任选几门课程补足。同时,本专业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不仅构建了“三层次”教学体系,而且对接会计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和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依托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多元化平台,培养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
七、学制与毕业要求
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修满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中的169.5个课内学分,8个课外学分,8个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总学分最低达到185.5个学分,准予毕业。
八、学位授予
在准予毕业基础上,符合《三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课程类别与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学分分配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其中理论教学环节 |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上机 | 课内实践 | 实验室实验 |
通识通修课程 | 56.5 | 33.33% | 50.5 | 29.79% | 2 | 4 | 0 | 3.54% |
学科基础课程 | 25.5 | 15.04% | 24 | 14.16% | 0.5 | 1 | 0 | 0.88% |
专业课程 | 25.5 | 15.04% | 23 | 13.57% | 0.5 | 2 | 0 | 1.47% |
专业方向(职业方向)课程 | 24 | 14.16% | 21 | 12.39% | 0 | 3 | 0 | 1.77% |
实践教学(集中实践环节) | 30 | 17.70% | 0 | 0.00% | 0 | 30 | 0 | 17.70% |
毕业设计(论文) | 8 | 4.72% | 0 | 0.00% | 0 | 8 | 0 | 4.72% |
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 | 169.5 | 100.00% | 118.5 | 69.91% | 3 | 48 | 0 | 30.09% |
创业创新教育 | 8 |
|
|
|
|
|
|
|
课外学分 | 8 |
|
|
|
|
|
|
|
毕业学分要求 | 185.5 |
|
|
|
|
|
|
|
注:表中“占总学分比例”是指该类型(环节)课程的学分占“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