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17级会计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7-12-07     发布人: 徐慧亮     访问次数: 23

一、专业定位与特色

 本专业定位于面向江苏省及长三角地区,针对中小企业对会计专门人才的需要,培养适应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烈、专业知识全面、基本技能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优良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中高级会计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强化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接轨,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知识创新与技能操作并重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打造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地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会计规则,外语能力强,熟悉国际惯例与企业运营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高级会计应用型人才。经过35年的实际工作,能够承担国内外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政府与非营利部门等组织机构会计相关工作。

三、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培养和训练后,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知识要求(A

 A1.人文社科方面:掌握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A2.自然科学方面:掌握数学、计算机技术、网络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A3.专业知识:掌握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报告分析、管理会计、审计学、税法等专业核心理论知识,同时掌握金融学、高级财务管理、企业风险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内部控制等专业提升知识,并熟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创业与中小企业管理等职业拓展知识。

 能力要求(B

 B1.专业能力:具有核算能力,管理能力,理财能力,拓展能力;

 B2.现代工具运用能力:具有英语听说读写、数据统计分析、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文献检索、财务软件应用等相关工具运用能力;

 B3.通用能力:具有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自我管理等通用能力。

 素质要求(C

 C1.人文素质: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C2.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观念及意识;

 C3.学习与创新素质: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积极进取、持续学习的能力;

 C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适应性强、抗压力强。

四、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学Ⅰ、财务会计学Ⅱ、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会计信息系统、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告分析、管理会计、审计学

五、实践教学体系

 本专业以强化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构建了“三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

1.基础实践:主要包括学年论文等,培养学生观察、写作的基础能力,为后续专业实践、综合实践的开展奠定基础。

2.专业实践:主要包括基础会计模拟实训、会计技能实训、财务报告编制模拟实习、成本会计模拟实训、证券交易模拟实训等,培养学生财务管理相关业务的操作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水平。

3.综合实践:主要包括ERP沙盘模拟实训、统计数据处理实训、金蝶财务软件应用实训等,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创新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培养模式

 本专业按照“三教融合、二次分流”的培养模式,采用“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前期设置平台课程,帮助学生夯实专业基础,后期结合中高层会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及就业岗位能力需要,设置“核算能力提升模块”、“管理能力提升模块”、“理财能力提升模块”、“专业拓展模块”等四个模块,学生可结合自主发展需要, 在“核算能力提升模块”、“管理能力提升模块”、“理财能力提升模块”三个模块中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未达到专业方向规定的最低选修学分的部分,可在“专业拓展模块”中任选几门课程补足。同时,本专业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不仅构建了“三层次”教学体系,而且对接会计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和企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依托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多元化平台,培养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

七、学制与毕业要求

 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修满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中的169.5个课内学分,8个课外学分,8个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总学分最低达到185.5个学分,准予毕业。

八、学位授予

 在准予毕业基础上,符合《三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课程类别与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学分分配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其中理论教学环节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上机

课内实践

实验室实验

通识通修课程

56.5

33.33%

50.5

29.79%

2

4

0

3.54%

学科基础课程

25.5

15.04%

24

14.16%

0.5

1

0

0.88%

专业课程

25.5

15.04%

23

13.57%

0.5

2

0

1.47%

专业方向(职业方向)课程

24

14.16%

21

12.39%

0

3

0

1.77%

实践教学(集中实践环节)

30

17.70%

0

0.00%

0

30

0

17.70%

毕业设计(论文)

8

4.72%

0

0.00%

0

8

0

4.72%

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

169.5

100.00%

118.5

69.91%

3

48

0

30.09%

创业创新教育

8








课外学分

8








毕业学分要求

185.5








:表中“占总学分比例”是指该类型(环节)课程的学分占“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