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与特色
本专业坚持以生为本、分向培养、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制造业企业物流领域培养中、高层次,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以及具有物流业务操作和物流流程管理专长,能够胜任制造业企业及相关领域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相关工作的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企业物流和物流企业发展需要,掌握英语、计算机及物流管理的相关理论,具备分析、解决物流与供应链管理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毕业后可在制造业企业、商贸企业、物流企业等从事物流与供应链领域的业务操作和管理工作的中、高级应用型人才。经过3~5年的实际工作,能够承担复杂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工作。
三、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培养和训练后,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知识要求(A)
A1.人文社科方面:掌握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A2.自然科学方面:掌握数学、计算机技术、网络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A3.专业知识:掌握仓储管理、物流信息技术、采购与供应管理、国际物流、供应链管理、运筹学、运输与配送管理、物流系统的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的同时,熟悉制造业特点和业务流程,明确ERP、精益物流、生产运营、企业风险、物流成本等管理理论。
能力要求(B)
B1.专业基础能力:具有物流基本业务操作的能力
B2.专业能力:具有物流运营管理、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供应链优化的专业综合能力
B3.现代工具运用能力:具有英语听说读写、数据统计分析、office办公软件操作、文献检索、物流软件应用等相关工具运用能力
B4.通用能力:具有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自我管理等通用能力
素质要求(C)
C1.人文素质: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C2.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物流管理系统观及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
C3.学习与创新素质: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积极进取、持续学习的能力
C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合作意识、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适应性强、抗压力强
四、专业核心课程
管理学、物流学、仓储管理实务、运输与配送管理实务、运筹学、物流信息技术、采购与供应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国际物流学
五、实践教学体系
本专业以强化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构建了“三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
1.基础实践:主要包括认知实习、学年论文等,培养学生观察、写作的基础能力,为
后续专业实践、综合实践的开展奠定基础。
2.专业实践:主要包括物流管理流程模拟实训、统计数据处理实训、国际贸易实训、供应链管理实训等,培养学生物流管理业务的操作能力,提高学生专业水平。
3.综合实践:主要包括企业竞争综合模拟实训、创业创新综合模拟实训等,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分析问题,创新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培养模式
本专业按照“三教融合、二次分流”的培养模式,采用“平台+方向”的课程结构,课程体系设计既有根据学生共性发展要求和学科发展要求设置的平台课,又有根据社会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设置的专业方向课。学生通过前期平台课程的学习,夯实专业基础,后期学生结合自主发展需要,在“企业物流方向能力提升模块”和“能力拓展模块”中选修部分课程,只要达到专业方向规定的最低选修学分要求即可。同时,本专业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不仅构建了“三层次”教学体系,而且对接物流管理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和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依托“校企、校校、校政”等多方合作协同育人资源,培养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
七、学制与毕业要求
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修满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中的161个课内学分,8个课外学分,8个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总学分最低达到177个学分,准予毕业。
八、学位授予
在准予毕业基础上,符合《三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课程类别与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学分分配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其中理论教学环节 |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上机 | 课内实践 | 实验室实验 |
通识通修课程 | 56.5 | 35.1% | 50.5 | 31.4% | 2 | 4 | 0 | 3.7% |
学科基础课程 | 21.5 | 13.4% | 20 | 12.4% | 0.5 | 1 | 0 | 0.9% |
专业课程 | 23 | 14.3% | 22 | 13.7% | 0 | 1 | 0 | 0.6% |
专业方向(职业方向)课程 | 24 | 14.9% | 22 | 13.7% | 2 | 0 | 0 | 1.2% |
实践教学(集中实践环节) | 28 | 17.4% | 0 | 0.0% | 0 | 28 | 0 | 17.4% |
毕业设计(论文) | 8 | 5.0% | 0 | 0.0% | 0 | 8 | 0 | 5.0% |
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 | 161 | 100.0% | 114.5 | 71.1% | 4.5 | 42 | 0 | 28.9% |
创新创业教育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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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学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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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分要求 |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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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占总学分比例”是指该类型(环节)课程的学分占“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