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与特色
本专业运用“KAQR”人才培养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宽基础、重实践、求创新”,立足江苏、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培养适应区域经济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职业道德和较强社会责任感,并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的市场意识敏锐、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中高级营销专门人才。市场营销专业是我校第一批开办的本科专业之一,目前已建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学团队,拥有稳定的、行业特点鲜明的校外合作企业,现有中科班等订单式培养方向班。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掌握市场营销学科相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市场调查与分析能力、营销策划能力、商务沟通与谈判能力、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一定创新精神,毕业后可在生产、制造行业、IT、通信、电子、互联网行业以及贸易、批发、零售、租赁行业企业从事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开发、营销策划、产品销售及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市场营销实际工作的应用型营销专门人才。经过5年左右的实际工作,能够胜任市场经理、销售经理、营销部门负责人等岗位工作要求。
三、培养规格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经过培养和训练后,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知识要求(A)
A1.人文社科方面的知识:掌握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A2.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掌握数学、计算机技术、网络应用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A3.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市场调查与分析能力、产品推销能力、商务沟通与谈判能力、客户关系管理能力,营销策划及渠道管理能力及品牌策划及管理能力等。
能力要求(B)
B1.专业基础能力:关注热点行业发展态势,具有一定的行业认知能力;关注营销学科前沿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学科前沿感知能力。
B2.专业能力:
销售类岗位:掌握一定的推销技巧,具有较强的产品销售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客户谈判、销售公关、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能力;掌握市场调查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开展市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市场类岗位:具有一定的市场推广、营销策划及渠道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品牌策划与管理能力;掌握市场调查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开展市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B3.现代工具运用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操作word、excel、ppt;
B4.通用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B5.其他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素质要求(C)
C1.人文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营销职业道德;
C2.专业素质: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随机应变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专业素质;
C3.学习与创新素质: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
C4.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性强、抗压力强;
C5.其他素质:具有知法守法、自信乐观、积极进取、诚实守信的人格品质。
四、专业核心课程
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销售管理、广告理论与实务、市场调查与预测、网络营销、营销策划、商务谈判、服务营销、客户关系管理
五、实践教学体系
本专业以强化能力为核心,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构建了“三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
1.基础实践:主要包括认知实习、学年论文等,为后续专业实践,综合实践的开展奠定基础。
2.专业实践:主要包括营销流程实训、推销技巧实训、消费者行为实训、销售模拟实训、市场调查与预测实训、营销策划实训等,强化和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3.综合实践:主要包括企业竞争综合模拟实训、创业创新综合模拟实训等,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创新性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培养模式
本专业按照“三教融合、二次分流”的培养模式,采用“平台+模块”的课程结构,课程体系设计既有根据学生共性发展要求和学科发展要求设置的平台课,又有根据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设置的模块课。学生通过前期平台课程的学习,夯实专业基础,后期学生结合自主发展需要,在“销售方向提升模块”、“市场策划方向提升模块”中至少选择一个模块,并在“专业拓展方向提升模块”中选修部分课程,只要所修学分达到专业方向所规定的最低选修学分要求即可。同时,本专业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不仅构建了“三层次”实践教学体系,而且在第二课堂开展“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大赛”、“营销策划大赛”等学科竞赛项目及各种创新创业项目,同时依托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资源,培养有一定创业意识与创新精神、市场意识敏锐、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营销专门人才。
七、学制与毕业要求
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修满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中的162个课内学分,8个课外学分,8个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总学分最低达到178个学分,准予毕业。
八、学位授予
在准予毕业基础上,符合《三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九、课程类别与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学分分配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其中理论教学环节 |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学分 | 占总学分比例 |
上机 | 课内实践 | 实验室实验 |
通识通修课程 | 56.5 | 34.88% | 50.5 | 31.17% | 2 | 4 | 0 | 3.70% |
学科基础课程 | 24.5 | 15.12% | 23 | 14.20% | 0.5 | 1 | 0 | 1.23% |
专业课程 | 21 | 12.96% | 19 | 11.73% | 1 | 1 | 0 | 0.93% |
专业方向(职业方向)课程 | 24 | 14.81% | 20.5 | 12.65% | 0 | 3.5 | 0 | 2.16% |
实践教学(集中实践环节) | 28 | 17.28% | 0 | 0.00% | 0 | 28 | 0 | 17.28% |
毕业设计(论文) | 8 | 4.94% | 0 | 0.00% | 0 | 8 | 0 | 4.94% |
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 | 162 | 100.00% | 113 | 69.75% | 3.5 | 45.5 | 0 | 30.25% |
创新创业教育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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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学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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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分要求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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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占总学分比例”是指该类型(环节)课程的学分占“培养计划所列课程总学分”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