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关于2013级本科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制订的原则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6-27     发布人: 徐慧亮     访问次数: 30

一、指导思想

本次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制订工作,以国家教育部各课程指导委员会的相关教学基本要求为指导,以本科培养计划为依据,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出发,建立与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紧密联系的实践课程内容体系,以适应专业、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制订原则

1.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制订必须以2013级本科培养计划为依据,实验的课时、内容和实验个数不能随意减少。

2.本次制订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必须与2013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同步,实验内容保持一致性。

3.吸收学科专业的新知识、新内容,改革实验内容、方法和手段,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思维的实践教学体系。

4.本次制订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充分考虑实验设备的更新和增加,实验条件的改善和提高,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开发新实验项目,科学、规范、合理地设定实验类型,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使含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的课程达到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

三、具体要求

1.凡纳入2013级本科培养计划,含有实验的课程、实习和所有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均在制订范围内,包括独立设课的实验和课程内实验、独立设课的实习和课程内实习。

2.各院(系)、教学单位应及时布署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指定相关人员(如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师共同制订,并由执笔人负责落实。制订过程中,任课教师要开展深入研讨,并根据学科专业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力求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科学、规范、适用。

3.公共平台课的教学大纲要求在120前完成,其余专业类课程请于31前完成,并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汇编。联系人:华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