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三江学院“青蓝工程”培养
发布时间: 2007-04-05     发布人: 徐慧亮     访问次数: 41

三江学院 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

 

为落实我校“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施教学建设和改革工程,加速优秀中青年教师成长,培养和造就杰出学术群体,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实施“三江学院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推动学校各支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三江学院“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主要包括: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2、优秀中青年骨干管理干部培养计划

3、优秀中青年骨干实验、图书人员培养计划

4、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

5、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一、 选拔名额

2007年拟在全校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5人左右,优秀中青年管理干部骨干培养对象10人左右,优秀中青年骨干实验、图书人员培养对象5人左右,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5人左右,创新团队15个左右。

二、 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周期为3年。在培养期内,每个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经费0.5万元,优秀中青年骨干管理干部培养对象资助经费0.5万元,优秀中青年骨干实验、图书人员培养对象资助经费0.5万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资助经费2万元,创新团队资助经费10万元。

三、选拔范围及选拔条件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选拔范围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职教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2)选拔条件:

A、热爱祖国,热爱三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B、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职教师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未发生过教学事故。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双师型辅导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独立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且承担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C、有明确的学科专业和教学研究的方向,拟开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属于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二)优秀中青年骨干管理干部培养对象

1)选拔范围为我校从事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选拔条件:

A、热爱祖国,热爱三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事业心强,工作踏实,立足本职岗位,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创新意识。

B、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能认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近二年内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C、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在岗位管理上能不断创新、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明显的效果。

(三) 优秀中青年骨干实验、图书人员培养对象

1)选拔范围为我校图书及实验技术岗位专职人员。

2)选拔条件:

A、热爱祖国,热爱三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立足本职岗位,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创新意识。

B、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认真从事实验室工作或图书馆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成绩显著,实践能力强,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C、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改革和创新意识,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选拔范围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职骨干教师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骨干教师。

2)选拔条件:

A、热爱祖国,热爱三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B、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独立而系统地讲授三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未发生过教学事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C、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思想活跃,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需在教材建设、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D、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            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1)选拔范围为我校各单位。

(2) 创新团队分为教学创新团队和科研创新团队两类。

教学创新团队包括理论教学创新团队和实践教学创新团队,都应以教学名师为首席专家,以教学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团队成员,在创建某门精品课程或探索某个教学理论和方法中,开展研究和实践。申报教学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及措施,并能产生精品课件,创建系统的教学方法,并获得明显的教学效果。

科研创新团队应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优秀中青年骨干为团队成员,在某一教学或学术领域围绕某一研究方向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申报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明显的教学效果、系统的教学方法或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专利、高水平论著等创新成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和创新学术思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已出版、发表过或即将出版、发表有影响的高水平著作、论文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4)创新团队应是在密切合作基础上,有效整合或科学组织形成的教学和科研群体,具备较好的教学和科研基础,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人数一般为5人左右,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四、选拔程序

1、每两年选拔一次。

2、具备上述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考核后推荐或由所在部门直接推荐,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公开遴选、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由学校最后审定,并在全校公布。

五、考核和管理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秀中青年骨干管理干部培养对象,优秀中青年骨干实验、图书人员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考核和管理:

1)获得资助者须制定三年工作计划,报人事处备案,工作计划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一年为一个阶段,每阶段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预期达到的目标。获得资助者每年须在本单位至少举行一次有同行专家和教师参加的学术报告。

2)在资助期内,入选者应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获资助者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管理与考核,学校每年对入选者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公示。考核合格者将继续保留入选和资助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将自然退出本培养计划。

3)在资助期结束后,入选者应填报《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并将获得资助后取得的工作成果向学校专家评审组做出总结汇报,由专家评审组对其工作成果、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研究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4)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可视情况给予减少资助金额、取消培养资格等处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因本人责任,给国家、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取消其培养资格。

5)接受本计划支持的人员,在资助期内,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级各项资助人选。

6)获资助者资助期结束后,在学校应有三年的服务期。

2、创新团队的考核和管理

1)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与学校签订工作和目标责任合同,团队带头人不能认真完成和履行合同职责,学校有权提前取消资助计划。

2)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年度报告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年度报告由团队带头人按年度填写《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1231日以前,经团队带头人所在部门审查后报送学校。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考核小组,按照团队建设目标进行评估考核。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合作精神强的创新团队可继续申请新一轮的支持。

3)创新团队按整体业绩考核。

4)学校将建立创新团队业绩档案,并定期公布成果情况。对取得具有标志性成果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学校将给予奖励;对建设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团队,学校将责令整改,对整改后成效仍不明显的,学校将取消资助计划。

5)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在建设期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部门应及时向学校提出调整团队带头人的书面报告,学校视情况作出重新聘任团队带头人或取消该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决定。

6)获校创新团队资助计划的,优先推荐申请江苏省或国家资助培养团队。

六、经费管理

资助经费按项目管理方式运行,确定入选者后,由学校相关部门将资助经费划转至个人在学校的专用经费帐户,专款专用。可用于教学与科研工作方面的开支,如参加学术会议会务费、差旅费、购置小型教学、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科研成果与教材的出版补贴等,不能支付人员经费。

七、其他

1、已获得省“青蓝工程”资助培养对象不再参加学校的评选,直接确定为学校培养人选,若省“青蓝工程”资助金额低于校“青蓝工程”的资助金额,则由我校在省“青蓝工程”资助金额的基础上,配套校“青蓝工程”的资助金额。

2、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在申请进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优秀中青年管理干部骨干培养对象”或“优秀中青年实验人员骨干培养对象”或“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同时,可作为团队成员参加“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的申报。

3、2006年通过学校评审上报省教育厅未被批准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团队,直接进入三江学院青蓝工程,不需要另行申报。从2008年起,以上三类人员的评选申报均提前在向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申报之前。

   八、本培养建设计划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