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青蓝工程”(第二期)培养建设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步伐,按照“提高层次、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动态管理”的要求,在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期间,决定继续实施“青蓝工程”(第二期)培养建设计划。
一、 实施原则
1、紧密结合本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择优遴选、宁缺勿滥;
2、瞄准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工程”等项目和计划,有目的、有计划遴选中青年骨干后备人才;
3、全校联动、点面结合,确保“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效益最大化。
二、培养目标
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目标是:经过校“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的滚动培养与管理,使培养对象成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踏实、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学科研工件中不断进取,成为本学科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三、培养计划
在“十二五”期间,校“青蓝工程”(第二期)培养建设计划,实行限额遴选、动态管理。
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对象:30人;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0人;
创新团队:2——3个。
四、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为人师表、事业心强、有积极进取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2、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对象:具有中级职务,年龄在35岁以下;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具有副高级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
3、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并且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在校优秀教职工。
4、创新团队:具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在密切合作基础上,有效整合或科学组织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教学、科研群体,教学和科研工作已取得显著的成绩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人数一般为5人左右。
五、遴选办法
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术评价、校长审定。
具备遴选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考核后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按照“公开遴选、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校长最后审定。
六、培养与管理
第二期“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实行项目目标管理的方式,按照“教师发展、条件保障、成果评价”三类项目进行培养与管理。
(一)、教师发展项目
教师发展项目:为“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的培养对象,提供“学历、学术、能力”提高的途径和渠道,入选者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相关的教师发展项目。
1、攻读博士学位;
2、访问学者(国内)I——高访、普访;
3、访问学者(境外)II——高访、普访;
4、博士后研究;
5、教师进修班;
6、学术会议;
7、企业实训。
(二)、条件保障项目
条件保障项目:为“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的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条件和资源。
1、工作津贴: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对象500元/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000元/月;创新团队带头人工作津贴参照学术带头人标准,创新团队成员工作津贴参照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对象标准。各项不可兼得。
2、课时减免: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
3、导师配备;
4、科技扶持专项资金(详见{校字[2011]63号}“关于颁布三江学院科技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附件二);
5、科研配套经费(详见{校字[2011]63号}“关于颁布三江学院科技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附件六);
6、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详见{校字[2011]63号}“关于颁布三江学院科技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附件三);
7、教学改革专项经费。
(三)、成果评价项目
成果评价项目:作为“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的培养对象,在三年培养期结束考核的成果项目,其中:学术论文为基本考核项目,其他为考核选用项目。
1、 学术论文:
A类核心期刊: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B类核心期刊:EI (工程索引);
C类核心期刊:ISTP(科学技术会议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级);
3、网络课程建设;
4、精品教材;
5、精品课程;
6、学术著作;
7、科研项目(纵向、横向);
8、科研成果奖(省、市级以上)。
七、考核与管理
1、“青蓝工程”培养期为三年,入选“青蓝工程”的培养对象,须制定工作计划,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1)工作计划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一年为一个阶段,每阶段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预期达到的目标。每年须在本单位至少举行一次有同行专家和教师参加的学术报告。
(2)在培养期内,入选者应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管理与考核,学校每年对入选者履行工作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不合格者,将自然退出本培养计划。
2、在培养期结束后,入选者应填报《“青蓝工程”培养总结报告》,由专家评审组对其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考核要求: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对象,达到成果评价项目中“学术论文”C类1项,其他选项1项,考核方为合格;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达到成果评价项目中“学术论文”A类1项,其他选项1项,考核方为合格。
3、创新团队的考核和管理
(1)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与学校签订工作和目标责任合同,团队带头人不能认真完成和履行合同职责,学校有权提前取消资助计划。
(2)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年度报告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年度报告由团队带头人按年度填写《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经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学校。培养期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考核小组,按照团队建设目标进行评估考核。
(3)创新团队考核要求,培养期结束达到“成果评价”项目中“学术论文”A类2项,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考核方为合格。
4、在培养期内,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因本人责任,给国家、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取消其培养资格。
5、“青蓝工程”培养建设计划实行限额管理,空额遴选。在培养期内,优秀青年骨干培养对象晋升为副教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晋升为教授,自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