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 2018-11-23     发布人: 徐慧亮     访问次数: 19

1.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不得衣冠不整,否则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2.学生上机应自觉遵守国家及江苏省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和本实验室制定的各项相关制度。

3.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不得携带含有淫秽、反动内容的光盘、U盘及游戏软件进入实验室。

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内的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拔插电源线、网络线,不得带出属于实验室配套的装置和设施。

5.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服从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许在实验室内观看、浏览反动、淫秽和不健康的图片、影片及相关网上信息;实验室内禁止玩游戏。

6.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有义务保持室内清洁,进入实验室后将雨伞、茶杯等放置于实验室的指定位置。

7.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妨碍他人正常实验或其他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东西等)。

8.禁止带食品和饮料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要讲文明、讲礼貌,禁止在投影幕布和黑板上乱涂乱画。禁止在实验中心区域内吸烟。

9.对违反实验室规定者将做出以下处罚:

1)给予口头警告、写出书面检查并交由辅导员和所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送交实验中心保存;

2)取消其在实验室的上机和实验资格;

3)给予适当的经济制裁;

4)报学校学生主管部门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10.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使用其他设备,导致仪器、设备等损坏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检查,并按《三江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