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1-23     发布人: 徐慧亮     访问次数: 17

实验中心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实验中心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中心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和家具。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中心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对所管理的实验中心资产负责。

3、实验中心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保持“账、卡、物”三者相符,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中心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资产设备的报废应慎重,经实验中心主任组织检查,填写报废单,说明报废理由,经主管主任签字,报资产设备处。按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一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