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4-20浏览:30设置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如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开展本学院、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为三江学院长远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充分发挥宣传部在宣传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在学校的各种主要官方媒介上大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的意义,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全校范围内不断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的高潮。

三、学工部和各学院(各校区)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讲座、网络、班会、QQ群、微信等多种方式,针对不同的季节特点、不同的学生对象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如春季、秋冬季防火;夏季防溺水、防滋扰;毕业班加强在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毕业、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密切关注学生中的各类情感、经济等纠纷,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保卫处要通过安全知识讲座、网络、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向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或应急疏散演练;加强保卫队伍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保卫队伍的水平;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时维护保养各类安防设施设备,保证其运行使用正常;结合新生军训,通过开办讲座和进行演练的形式及时开展新生安全宣传教育,在学工、教务等部门协助下积极组织新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等。

五、后勤处及各物业服务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范围加强对各类从事后勤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从事后勤服务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做到人头清、数目明,加强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管控;各物业服务单位要加强日常对学校房屋楼宇、水电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巡查。

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管理。

七、教务、教学等部门要加强防范教育教学事故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防范是关键,安全宣传教育是前提。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在学校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履行职责不力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而引发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或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根据损失程度、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江学院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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