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评价办法(试行)

时间:2017-12-05浏览:190设置

三江学院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评价办法(试行)

我校实验室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每年的教学设备费预算。为了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我校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评价办法。

一、效益评价的目的

1.充分发挥教学设备费在实验室建设中的作用,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科学研究、为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创造更好的条件。

2.为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的分配提供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经费使用效益的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以此激励和促进各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加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3.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为逐步建立从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到实验室综合评估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奠定基础,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

二、效益评价的原则

1.定量评价为主,兼顾定性评价。尽量设计可以用数字衡量计算分值的指标,对于暂时还不具备定量评价条件的,适当采用定性评价办法。

2.注重项目的全面评价,但有所侧重。既评价经费的总体使用效益,又突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考察。

3.评价标准科学、统一,兼顾特殊性和可操作性,宜粗不宜细。既要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又要考虑到不同单位、不同学科专业的特殊性;既要全面、科学、合理,又兼具可操作性。

4.评价结果不排名不排序,仅作为新一年度预算分配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5.基础性和延展性相统一。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的评价既是我校实验室综合评估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评估的基础性工作,评价办法将有助于今后建立实验室综合评估制度。

三、效益评价指标及内容

(一)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预算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包括:

1.项目数量完成百分比:指上一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支出项目数量占预算支出项目总数量的百分比。

2.预算支出金额完成百分比:指上一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支出金额占下拨预算支出总额度的百分比。

3.预算外支出项目金额百分比:指上一年度预算外支出项目金额占当年实际完成的支出项目金额的百分比。

4.预算支出项目完成进度: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进度相比较,项目以财务纳入当年预算为准。

实际完成的支出项目及金额均以上一年度实际纳入财务核算为准,包括该年度虽未支付款项但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及金额。

(二)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项目使用效益情况,包括:

1.实验室利用情况:针对实验室建设(新建、改扩建、更新)项目,按照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教学、科研任务进行评价。

2.仪器设备利用情况:针对特定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根据申购时提出的用途、任务进行评价。

3.项目带来的成果情况:评价项目完成后在教学、科研、校企合作、学生竞赛等活动中是否产生较为显著的成果。

四、效益评价办法

(一)评价单位和评价职能部门

评价单位为各教学设备费使用单位,评价职能部门为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

(二)评价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至第二学期开学初,在向各单位审核下达新一年教学设备费预算额度前完成。

(三)评价指标的统计时间段

1.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预算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时间段:上一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情况。

2.实验室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项目使用效益情况的评价时间段:评价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一年内的使用效益情况。

(四)效益评价流程

1.确定评价项目:每年12月份,由使用单位和评价部门共同商定。项目选择有所侧重,根据项目投入的金额及在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中的重要性等因素确定,突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效益评价。原则上每个单位至少2项。

2.自评: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各单位进行自评,填写《评价单位自评表》。

3.部门评价:每学年第二学期初职能部门组织审核各单位自评表,必要时结合现场考察,给出综合评价,填写《评价部门评分表》。

4.评价结果反馈:将部门综合评价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沟通确认后填写《评价结果汇总表》,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5.评价结果的使用:作为新一年教学设备费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说明

办法中所提及的“上一年度均指新预算年度的前一年。本办法自2018年开始正式试行。

  

三江学院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试行).docx  

  

附件:

附件一:三江学院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考核指标体系.docx

附件二:三江学院教学设备费使用效益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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