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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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22级建筑学专业、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现组织开展本学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共2分,涵盖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三类。学生从中获得的学分可累计,最高认定2分。

一、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分认定标准


说明:竞赛级别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指导目录(2025)》予以认定。

二、创新创业项目(含知识产权、发表论文、课题研究和讲座)学分认定标准


说明:

知识产权:包括受理或授权的发明专利、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

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可查证,期刊须具备ISSN或CN刊号,且作者排名前三。

三、职业技能证书学分认定标准

每获得一个符合《三江学院职业技能证书目录》的证书,计0.5学分;未列入目录的证书,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认定其与专业的相关性,通过后可予以上报。

四、学分认定工作流程

1.学院初查(2026年10月20日—10月31日)

学院按《学院上传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操作指南》(附件1)中“三、学分查询”—“2.全院学生学分查询”的操作步骤,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班学生双创学分信息开展核查,精准梳理学生学分达标情况,对未达标学生及时进行提醒告知。

2.学分系统上报(2026年10月21日—11月3日)

各学院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中,统一上传学生自主创业、校院级竞赛、知识产权、发表论文、课题研究以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学分信息,具体上传步骤详见《学院上传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操作指南》(附件1)。

3.创新创业学院审核(2026年11月3日—6日)

创新创业学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学分信息进行全面、统一审核。

4.学院复核与补报(2026年11月7日—15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核对个人双创学分信息,对系统中错误数据及时修正,对漏报的有效学分信息完成补报,并将补报内容及时提交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1.系统登录:各学院学分系统管理员的登录账号与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cxcy。

2.学分认定原则:

同一成果多次获奖,仅按最高等级记录一次学分。

已用于申请《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的成果,不可重复用于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5-52354997。

附件1 学院上传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信息操作指南.pdf

附件2 关于创新创业类讲座学分申报说明.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