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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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4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本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置换范围及类别

成果范围各类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各级创新创业竞赛;已受理或授权的发明专利、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收录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置换类别:课程缓考、课程免听、课程加分(此类别申请须在总评成绩评定之前)、课程免修。

时间要求:202591日—2026831日期间取得且未经置换的创新创业活动成果可参与本次置换,此前取得的成果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实施流程

学生申请:学生填写《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申请表》,并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开答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公开答辩。

学校审核与公示:创新创业学院对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相关要求

适用于2022级建筑学专业以及2023级学生

高水平成果可申请课程加分或课程免修(免考),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申请课程加分或免修后,不再重复认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

创新创业成果须与所置换课程内容高度对应。

课程加分、免修仅限选修课及实践类课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仅可申请免听,依托项目取得优异成绩或取得高水平成果可申请相关课程加分或免修。

受理或取得发明专利、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中国知网或万方收录)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上成果每个类别只能选择一项作为申请依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21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蒋老师(体育馆207室,联系电话:52354997),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蒋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申请表.docx

附件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修订).pdf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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