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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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学院、各指导教师:
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现组织开展各级各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1年-2023年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请于4月20日前,各级各类项目负责人登录“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cxcy.sju.edu.cn/xm),提交结题报告,并对照任务书填报相关成果,由“指导老师→学院→学校”逐级审核。
2.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校院级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评审周期为4月21日-25日。
3.结题后,请及时进行项目经费报销,21年-23年项目原则上在6月底前仍未使用的费用,学校将收回经费;24年项目原则上可以在25年12月底前使用完毕;21年-24年指导教师补贴由学校统一进行发放。
三、其他
1、21年-23年项目不得延缓结题,24年项目如有特殊情况,可打申请报告,由二级学院统一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后,最长可延期一年结题;
2、结题后可在系统内打印结题证书,鼓励结题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
3、各级各类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学校将终止该项目。
如有疑问或者系统使用事宜咨询,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蒋壮老师,联系电话:025-52354997,8417(短号)。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