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三江学院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
选题应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校大力支持具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研究课题;
2、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研究;
4、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研究;
5、创新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研究;
6、社会调查研究;
7、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8、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9、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10、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为全体本科生,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申报人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对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知识基础。
2、项目负责人为2017级或2018级学生(2016级建筑学专业学生也可为项目负责人),其他年级学生可参与团队申报,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学生最多参与2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3、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创新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创业项目团队不超过10人);学科专业交叉、年级交叉的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4、项目执行时间为项目立项后至2020年10月(2020年4月进行中期检查、2020年10月前结题),所有工作须在校期间内完成。
5、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专任教师,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共同担任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一般不超过4项。
四、项目资助
1、项目经费:创新类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创业类项目经费分2次下拨:立项后下拨5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剩余50%。
序号 | 项目类型 | 资助标准(千元) | 备注 | ||
1 | 创新类项目 | 校级项目 | 理工、艺术类 | 1.5—3 | 1、学校资助的院级项目经费一般为校级项目经费的一半,另一半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酌情给予配套支持或由学生自筹经费解决。
2、每个类别校级项目数量不超过院级项目数量。 |
文管类 | 1—2 | ||||
院级项目 | 理工、艺术类 | 0.75—1.5 | |||
文管类 | 0.5—1 | ||||
2 | 创业类项目 | 校级项目 | 创业训练 | 2.5—5 | |
创业实践 | 5—10 | ||||
院级项目 | 创业训练 | 1.25—2.5 | |||
创业实践 | 2.5—5 |
2、指导补贴:每个校级项目另发放教师指导补贴500元,每个院级项目另发放教师指导补贴300元,项目立项后第一次下拨经费时同期发放该补贴。
3、结题费用:所有项目在2020年10月前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结题答辩,每个项目另发放项目评审补贴不超过100元。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和指导教师审核: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26日;学校评审: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
2、项目负责人申报:http://192.168.91.2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 --流程管理--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操作指南)
3、指导教师审核:http://192.168.91.2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 --流程管理--审核项目。
4、学校评审:创新创业学院联合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等级;各二级学院立项各类别校级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该类别院级项目的数量。
六、其他事项
1、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同时列为2020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2020年4月学校将结合校院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启动2020年省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省级项目原则上均从2020年校院级项目中产生,校院级项目经遴选立项升级为省级项目后将追加下拨省级项目资助经费,项目执行时间变更为省级项目立项后至2021年4月。
2、所有立项的校院级项目原则上均应报名参加2020年4月左右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江学院校内选拔赛,否则不予结题。
3、项目结题后,学生可依据《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认定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4、申请表的具体填写方式请参考“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操作指南”。
5、申报相关事宜,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吴正平,联系电话: 8565(短号)。
七、相关材料下载
上述通知及附件等材料均已挂在门户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学校主页,请上网下载查阅。
附件1: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操作指南.doc
附件2: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院级申报表(样表).doc
三江学院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