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中心操作工
发布时间: 2013-05-22     发布人:     访问次数: 43

 

  职业定位

  加工中心操作工 从事编制数控加工程序并操作加工中心机床进行零件多工序组合切削加工的人员。

  职业等级

  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2年,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2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4年。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4年,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2年,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2年,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不少于4年,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