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钳工
发布时间: 2013-05-22     发布人:     访问次数: 42

 

  职业定位

  从事设备机械部分维护和修理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五个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上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