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入学考试
发布时间: 2013-05-17     发布人:     访问次数: 86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入学考试

  被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和考试。

  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

  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

  满分为400分。

  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

  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

  考试时间一般定于每年的4月中下旬。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不得转专业和转学;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