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主考学校,各有关委托开考单位:
2022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报名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报形式(考生端网址:sdata.jseea.cn;管理端网址:sdata.jseea.cn:8088)。社会自考考生还可通过下载安装“江苏招考”APP,打开进入“自考频道”,办理新生注册、课程报考、信息查询等考试业务。
2.报名时间
2022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分四次进行。2022年1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 -5日;2022年4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2022年7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 -29日;2022年10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 -5日。委托开考专业、助学专业和专接本集体报名与社会自考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予补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二)开考专业、课程情况及专业调整安排
2022年开考的专业、课程情况详见省教育考试院陆续发布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月考试日程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4月考试日程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7月考试日程表》及《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10月考试日程表》。各专业考试的要求详见专业考试计划和有关文件。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设计)报名工作
各主考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将本校负责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日程安排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并及时处理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报考咨询、资格审核、考试安排和成绩公布等工作。
(四)课程免考审核工作
做好报名工作的同时,各地考办、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课程免考审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材料上传工作。严把审核关,加强对考生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的验核,规范、准确地签署审核意见,报审材料及表格填写不规范的将不予审批。严格执行一人一账号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杜绝多人使用同一个账号的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不得上传,并向考生清楚、准确告知原因。全省集中审核的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登记工作
毕业生登记和初审期间,各地考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初审及现场确认工作,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考试计划,严把审核关,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基本信息、课程考核和本科段报考资格等情况的审核。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反馈初审意见,确保咨询电话畅通,加强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验,确保毕业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全省集中审核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工作中须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统计工作
各地考办要进一步加强自考报名的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各门课程所需试卷袋数和考点基本情况,做到按时、准确、规范。具体上报要求将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
(二)信息采集
所有新生必须按照要求采集基本信息,生成准考证号后上传本人拟用于准考证的证件照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进行身份验证。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设区市、县(市、区)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各地考办要认真做好所辖区域考生报考信息的维护、核对、检查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规范。
报名期间,各地考办要加强对所属报名点的指导、提醒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问题。各有关主考学校要加强对所对接专科学校和所属校外助学点报名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专科学校和校外助学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业务程序,切实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坚决避免错报、漏报等情况。
(三)新生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考办、各主考学校要切实做好新生注册资格审核工作。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注册手续。各地考办须严格按照社会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报考条件,加强对护理学(专、本)、中药学(专、本)、药学(本)、监所管理(本)等特殊专业新生注册资格的审核,监所管理(本)专业的新生注册资格须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特殊专业的报名、资格审核、课程免考和毕业登记等时间及要求,统一与当地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同时间、同要求开展。
各地考办须严格按照《关于下发<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教考〔2005〕3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院校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教考自〔2012〕19号)等文件中关于报名与注册的要求,在各主考学校的协助下,做好助学专业、二学历项目的入学资格审核、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等工作。
各主考学校须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下发<“专接本”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苏教考自〔2009〕11号)文件要求,做好所对接专科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各地考办协助做好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等工作。
(四)收费工作
有关收费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物价等部门印发的《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4〕6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等文件执行,各单位一律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考生服务
各地考办、各主考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营造方便、高效的报考环境,积极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各地考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前做好网报系统中“考办说明事项”的信息维护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同时,要认真做好报名期间的咨询值班安排,及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考生的疑问。
(六)疫情防控
报名期间,各地考办、各主考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做好有关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江苏省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江苏省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
考试项目 阶 段 | 社会自考 | 助学专业 | 专接本 |
2022年1月考试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 系统开通时间 | 2021年12月1日9点整 | 2021年12月1日9点整 | 2021年12月1日9点整 |
考生端关闭时间 | 2021年12月5日17点整 | ——————— | ——————— |
院校端关闭时间 | ——————— | 2021年12月5日17点整 | 2021年12月5日17点整 |
考办端关闭时间 | 2021年12月5日17点整 | 2021年12月5日17点整 | 2021年12月5日17点整 |
2022年4月考试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 系统开通时间 | 2022年3月1日9点整 | 2022年3月1日9点整 | 2022年3月1日9点整 |
考生端关闭时间 | 2022年3月5日17点整 | ——————— | ——————— |
院校端关闭时间 | ——————— | 2022年3月5日17点整 | 2022年3月5日17点整 |
考办端关闭时间 | 2022年3月5日17点整 | 2022年3月5日17点整 | 2022年3月5日17点整 |
2022年7月考试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 系统开通时间 | 2022年5月25日9点整 | 2022年5月25日9点整 | 2022年5月25日9点整 |
考生端关闭时间 | 2022年5月29日17点整 | ——————— | ——————— |
院校端关闭时间 | ——————— | 2022年5月29日17点整 | 2022年5月29日17点整 |
考办端关闭时间 | 2022年5月29日17点整 | 2022年5月29日17点整 | 2022年5月29日17点整 |
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 系统开通时间 | 2022年9月1日9点整 | 2022年9月1日9点整 | 2022年9月1日9点整 |
考生端关闭时间 | 2022年9月5日17点整 | ——————— | ——————— |
院校端关闭时间 | ——————— | 2022年9月5日17点整 | 2022年9月5日17点整 |
考办端关闭时间 | 2022年9月5日17点整 | 2022年9月5日17点整 | 2022年9月5日17点整 |
抄送:有关专科学校。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