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暨 2019年新增备案教学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0     发布人:     访问次数: 451


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8 号),经主办高校普查填报、设区市教育局属地核验、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会组织专家集中评议、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现公布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检结果暨2019年新增备案教学点名单(详见附件1—4)。

各主办高校要加强对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常规管理和监督指导,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对已明确撤销或停止招生的校外教学点,主办高校应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完成在籍学员培养任务。对主办高校未经备案擅自设置校外教学点进行招生办学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省教育厅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违规高校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备案新增校外教学点、削减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直至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校外教学点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主办高校有关规章制度,按照上级文件公布的专业、层次、形式组织教育教学。严禁虚假宣传、跨区域招生、超标准收费、点外设点、通过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有偿组织生源等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部门和主办高校要通过本地(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他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合格校外教学点名单,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经过备案且年检合格的教学点报考并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8年年检合格校外教学点名单.xls

       2.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新增备案校外教学点名单.xlsx  

       3.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撤销(停止招生)校外教学点名单.xls

       4.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9年医学及涉医类校外教学点名单(含合格、新增、撤销及停止招生).xls

江苏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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