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及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681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结束阶段,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答辩、评优、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归档等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工作

(一)答辩前期工作准备

1、做好学院答辩委员会成立,答辩小组组织,及答辩的具体安排等工作。

2、做好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1) 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并参加公开答辩。

(2) 经教务处备案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地点,并报教务处批准。答辩时,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同时到场。

3、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5、论文在答辩前必须经过知网的查重检测,对未通过检测者不予参加答辩。

(二)答辩工作日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包括过程资料提交,论文审核评阅等,均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工作时间节点):

1512日~518

(1) 组织学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材料的提交。

(2)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评分;

(3) 指导教师审核并评分后,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分配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4) 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

(5) 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设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指定答辩秘书、分配答辩组答辩学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答辩安排表组织答辩。

(6) 提交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审阅后无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7)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

2519日~525

(1)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2) 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核意见和成绩。

(3) 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发布。

(4) 提交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3526日~531

(1) 提交申请且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学生名单。

(2) 各学院在系统中推荐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二次答辩

1、对于提出二次答辩申请的学生,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行整改,准备参加二次答辩。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质量,各教学单位对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必须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

3、二次答辩前,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

4、二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业答辩委员会对二次答辩成绩进行复审,并报送《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二次答辩)》。

二、评优工作

1、推荐限额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限额推荐。单篇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评选重在对团队整体质量和成员实质性协作的评价,每学院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单篇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不能重复申报(具体详见推荐条件)。

2、材料上报

请参照评优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填写《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三江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并于61日前将“推荐表”、“排序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校级优秀及推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团队。

3、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101前以学院为单位交校档案馆保存。

三、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工作

1、材料上报

指导教师对照“验收标准”填写《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表》,并提交申报表中所列预期成果的支撑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于68日前将“结题验收表”等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验收标准为校优秀的可于校优评审结果公布后提交)。

2、专家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题(团队)进行结题验收,并发文公布通过验收的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

3、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分阶段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50%,课题验收通过后核报剩余50%,结题验收后的课题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81230日。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各学院要严格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成果,杜绝论文作假行为,认真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2、严格档案管理

各学院在完善“毕设系统”过程管理的同时,要规范整理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本地电子文档,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做好有关文档的核查、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文档内容及格式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纸质材料于201861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樊德平OA邮箱,联系电话15345188684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材料.rar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材料.rar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材料.rar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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