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7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26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学校申请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单位:由教师所在单位组织。

2.测试时间:58-515日。

3.测试形式:试讲教师根据所学专业自主选择教学内容,现场授课,测试标准见附件2。专家通过听课、阅览教案、提问、点评等方式,对相关教师进行考核与指导。

三、相关要求

1.专家评委(3-5人)由学院安排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的教师组成,试讲教师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必须至少有1人参加。

2.测试由试讲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时间30分钟内),满分均为100分;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60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每位专业评议组成员独立为应试者打分,并填写评价表。测试结束后,由组长汇总,取平均分确定测试结果,并将测试结果填入《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请各相关单位在515前将附件2(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舒敏萍;联系方式:13813847860(短号5381)、52354925,邮箱:461408920@qq.com

附件:1.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关于组织相关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的通知.zip

 

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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