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双千计划”质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0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双千计划”质效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65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事项

1.应建尽建“人工智能+”微专业。面向教育部“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全面开设“人工智能+”微专业,工作通知将另行发布。

2.及时更新“微专业”备案信息。各学院需系统梳理2025年微专业建设情况,及时将新增、撤销、调整的微专业更新备案,以便进行学信网标注。针对已经备案过,但面向对象、学科及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课程门数、开/结课时间等信息有所调整的,需填写《2026 年“双千”计划“微专业”调整备案表》(见附件1);上一批未申请备案或者新增的,需填写《“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见附件2;所有已申请备案或未申请备案的微专业,均须填写《“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见附件3)。

3.建设“双千”计划共享资源。根据《关于加快“双千”计划共享资源建设应用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16号)(见附件4),教育部将分批择优支持建设一批共享“微专业”资源平台和大学生职业能力培训基地。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的学院填写《高校开放共享“微专业”资源平台推荐表》《大学生职业能力培训基地推荐表》(见附件56),学校将择优推荐报省教育厅。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14(周二)中午12:00前,将附件123和附件56的电子材料、盖章版纸质材料(13份、正反打印)提交至联系人。

联系人:王林艳,联系方式:65274925联系邮箱:2293732651@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A309室。


附件12026年“双千”计划“微专业”调整备案表

附件2: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附件3:“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

附件4:关于加快双千计划共享资源建设应用的通知

附件5:高校开放共享“微专业”资源平台推荐表

附件6:大学生职业能力培训基地推荐表

附件7:《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双千计划”质效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65号)

附件材料详见智慧三江。


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2026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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