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储备项目校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23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51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储备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职业教育储备项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我省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二)项目分为重大储备、重点储备、一般储备。其中申报重大储备项目和重点储备项目,一般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且取得显著成效;一般储备项目应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930日。

二、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为1

三、申报对象和内容

1.申报对象:承担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或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的学院。

2.申报内容:关于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等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报学院请于1030日(星期四)16:00,提交《职业教育储备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仅提交目录)、《职业教育储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上述材料11份、正反打印,与电子材料(WORDPDF)一并发送至联系人。

联系人:王林艳,联系电话:15345186527(短号6527)、52354925,联系邮箱:2293732651@qq.com


附件1:职业教育储备项目申报表

附件2:职业教育储备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519号)


教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

202510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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