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24年度三江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4〕37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形式审核、校外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最终确定立项建设42个项目(见附件)。
1.项目建设责任。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要对所立项项目的研究进度、研究质量、经费使用等负主要责任;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制定和落实有利于项目顺利开展的政策措施,在人员安排、时间保证、条件配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负责督促项目组按期高质完成研究工作。
2.经费资助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周期2年,资助经费4万元/项,分2次划拨;重点项目建设周期2年,经费资助2万元/项,分2次划拨;自主选题项目建设周期1年,经费资助0.5万元/项,一次性划拨。经费管理按照《三江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52号)、《三江学院教学建设资金使用细则》(校教字〔2024〕50号)文件执行。
附件:三江学院2024年度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项目名单.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