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8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1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品牌专业二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专业

我校于2020年、2021年立项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含特色专业),包括动画、旅游管理、新闻学、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等6个专业。

二、工作要求

验收专业应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并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

1)经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2)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

3)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专业管理规范。

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Ⅰ+Ⅱ+X”标志性成果要求(“Ⅰ”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Ⅱ”代表至少应完成2项省级成果,“X”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

三、验收程序

(一)资金审计。该项工作由学校负责完成。

(二)学院填报。各专业按要求填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附件2)。

(三)结果使用。二期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三期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4615日前,提交验收报告、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WORD版)。

联系人:王林艳;联系电话:52354925邮箱:2293732651@qq.com

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4528

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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