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7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品牌专业二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专业

我校本次验收的专业包括日语、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广告学、环境设计9个专业。

二、工作要求

验收专业应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并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

1)经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2)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

3)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专业管理规范。

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Ⅰ+Ⅱ+X”标志性成果要求(“Ⅰ”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Ⅱ”代表至少应完成2项省级成果,“X”代表部分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验收材料要突出有关立项要求。

三、验收程序

(一)资金审计。该项工作由学校负责完成。

(二)学院填报。各专业按要求填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附件2)。

(三)材料报送。请各有关学院于202548日(星期二)前,提交验收报告、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PDF版、WORD版,佐证材料附在验收报告之后,且不得超过10页,无需单独制作附件。

联系人:王林艳;联系电话:025-52354925邮箱:2293732651@qq.com


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

附件3: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327

附件1: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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