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苏教高[2022]1号)和《三江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细则》(校教字[2022]9号)文件规定要求,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下设基层教学组织及岗位成员进行了申请,经研究,同意备案。现批复如下。